前言
在笔者于2024年撰写的拙作《 全球主要经济体2023年、2008年GDP变化分析及成因探讨(兼论特朗普复位对世界及中国经济的影响)》中,曾以美元计价的GDP数据为基础,对2008—2023年间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济总量及其占全球比重的变化做了初步梳理,并在结尾部分提出了一个当时仍属“假设”的问题:如果特朗普在2025年重返白宫后,重启甚至加码关税和贸易战工具,将会如何重塑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的运行环境?
一年之后,这个假设已经变成现实。2024年11月,美国完成总统选举,特朗普战胜哈里斯,再次当选美国总统,并于2025年1月就职。就职不到三个月,他便在4月2日以“解放日”(Liberation Day)之名,签署新的关税行政命令——第14257号行政命令,依托《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宣布“贸易逆差相关国家紧急状态”,掀起新一轮以关税为核心工具的全球贸易战。
与前一篇偏重“2008—2023年静态对比”的文章不同,本文更关注的是:在全球经济格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前提下,新一轮中美贸易战是如何在一个高度金融化、供应链高度一体化的世界中展开的?它对中国这样一个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仍在扩张、同时又在主动寻求金融与产业更好匹配的经济体而言,意味着怎样的风险与机会?
为便于讨论,本文仍采取“先给出经济结构底图,再叠加政策冲击—市场反应—中国应对”的展开路径。简言之,试图回答三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在关税、利率与金融资产回报率同时处于高位的新环境中,中美贸易战如何改变全球资本与产业的流向;中国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完成“实业为基、金融为用”的再平衡;以及在更长周期内,中美博弈可能呈现哪些路径。
一、中美经济结构再审视:实体vs金融的一张“底图”
(一)中国:制造业绝对规模持续扩张的实体经济
从2008年至今,中国经济在全球中的相对位置发生了显著变化。基于2008与2023年美元计价GDP对比,可以看到中国GDP绝对量和全球占比都有大幅上升。但仅看GDP总量仍不够细致,要理解贸易战的冲击,必须进一步拆解“实体经济”的结构。
从制造业增加值来看,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世界银行等机构的数据,2023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约为4.66万亿美元,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的近29%,不仅位居世界第一,而且规模大致相当于美国、日本、德国和印度这四个主要制造业国家之和。按照工信部的口径,中国制造业规模已连续十余年保持世界第一,这一趋势在2024年仍在延续。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约33.6万亿元人民币,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约4.72万亿美元,整体规模继续在高位区间扩张。
在产业结构上,中国已经构建起全球最完整的工业体系:从传统的钢铁、化工、家电,到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再到电动汽车、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新三样”,均形成了以规模优势、全产业链配套和不断升级的技术能力为特征的综合体系。在诸多具体行业(如光伏、电池、电动汽车等),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也是关键设备与中间品的主要供应者。
换言之,从“实体经济的硬件基础”看,中国仍是“世界工厂”的中心,其制造业绝对规模不仅没有萎缩,反而在延续扩张。即便某些出口品类在单个市场(例如美国)受到关税冲击,但在全球维度上,更多订单和产能通过区域再分配、贸易伙伴再平衡得以消化。中国产业链的角色正从单纯的成品出口者,转向“关键中间品和装备供给者+多区域终端市场参与者”的复合角色。
(二)美国:服务业与金融业膨胀下的“脱实向虚”
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制造业在本国GDP中的占比长期呈下降趋势。根据基于美国经济分析局(BEA)数据的多项测算,以现价增加值计,1990年代末制造业占美国GDP的比重仍在16%左右,到了2012年约为11%,2023年前后则在10%左右徘徊,呈现出缓慢但持续的下行趋势。若再向前追溯,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制造业占GDP的比重曾在21%–25%区间,这说明“脱实向虚”的长期趋势并非近年才出现,而是在数十年间逐步积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在高端制造领域仍然保持显著优势。无论是高端半导体设备、航空航天装备,还是部分医药和精密仪器,美国依然掌握着关键技术和品牌溢价;再加上“芯片与科学法案”等产业政策,中长期内在部分“卡脖子”环节仍难以被完全取代。
从就业与资本形成的角度看,新千年以来美国制造业就业岗位大幅减少、资本存量增长放缓,而服务业特别是金融、科技和高附加值服务业的比重持续攀升。一方面,这种结构支撑了美国在全球金融体系和高科技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对海外制造业和全球供应链的依赖。
在这种背景下,新一轮关税战表面上被包装为矫正“贸易不平衡”的工具,实质上却叠加在一个已经高度金融化、消费高度依赖进口的经济体之上:关税提高了进口成本,对物价形成上行压力;而在高利率环境下,大量资金反而涌向收益更高、风险更可控的金融资产,而不是回流本土实业投资,其结果是内部结构张力进一步加剧。
(三)金融资产扩张与“资金上岸”:美债与货币基金的吸金效应
图1 疫情以来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走势图(资料整理:姚先生)
2022年以来,美国维持相对较高的利率水平。在联邦基金利率处于高位、美债收益率维持在4%甚至5%左右的背景下,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规模创下历史新高。按照FRED与投资公司协会(ICI)的数据,截至2025年二季度,多家机构估算,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总资产已接近7.5万亿美元,相比2022年底增长约四成以上,在部分统计口径下接近50%。
与此同时,短期美债和与国债挂钩的ETF由于收益率高于通胀且风险较小,吸引了包括大型机构和高净值个体在内的庞大资金。这意味着,在关税和高利率叠加的情形下,资本从全球各地“上岸”流入美元资产,其中很大一部分集中在美债和货币基金等金融工具上,而并非直接投入实体投资项目。
从中国和其他制造业国家的视角看,这种“美元高利率+高关税”的组合,实际上构成了对实体经济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关税抬高了对美出口和中间品贸易的成本;另一方面,高收益美元资产对全球资本的吸附效应,削弱了对实体项目尤其是长周期制造业投资的吸引力,形成典型的“金融喧宾夺主、反噬实业”的情形。
需要补充的是,高利率并非只有负面作用。对美国而言,它有助于抑制前期累积的高通胀(至于前期高通胀怎么来的,是否跟特朗普总统上一任期末为了应对疫情开启的财政刺激计划有关系,作者也不好乱写,毕竟有经济学专业大学问家告诉我在经济领域R方并不重要。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在文末对高通胀的由来进行一个简单的阐述),巩固美元作为全球主要储备货币的地位,为其继续吸引全球资本提供了前提。问题在于:当“稳定货币+吸金效应”与“实业投资被挤出”并行存在时,关税所宣称的“工业复兴”目标与金融体系的内在逻辑之间,便产生了明显张力。
二、“解放日关税”:新一轮贸易战的起点
(一)政策结构:10%基础关税+国家别“互惠关税”
2025年4月2日,特朗普在白宫玫瑰园发表演说,将当天称为“解放日”(Liberation Day),并签署《第14257号行政命令——通过互惠关税调节导致美国货物贸易逆差的贸易做法》(Executive Order 14257)。该命令宣布以“美国巨额、持续的货物贸易逆差”构成国家紧急状态为前提,依据《国家紧急状态法》(NEA)与IEEPA组合,授权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加征10%的基础关税,同时对约60个贸易伙伴施加11%–50%不等的“互惠关税”。
根据公开资料,此轮关税设计大致包含两层结构:
•普遍10%关税:自4月5日零时起,对除个别豁免情形之外的所有海外进口商品加征10%的统一关税;
•国家别“互惠关税”:自4月9日起,对对美贸易顺差较大的国家按所谓“互惠原则”设定额外关税,其中对中国的综合“互惠关税”税率为34%,再叠加既有“301关税”“232关税”等,个别敏感品类的名义综合税率被推至极端高位。
与2018年那轮主要针对钢铝、特定工业品的加征不同,“解放日关税”首次将关税工具推向“几乎所有进口品”的普遍税形态,其广度和力度被多家媒体评价为自上世纪三十年代《斯穆特—霍利关税法》以来最激进的一次保护主义行动。
在法律上,特朗普将本次行动的依据锚定在IEEPA的“国家紧急状态”条款之上,试图以“贸易逆差危及国家安全”的逻辑,将关税工具从传统贸易法框架中抽离,转入更宽泛的“紧急权力”轨道。根据NEA的规定,总统需定期向国会报告并每年续期国家紧急状态,但在实际运作中,这一程序更多被视为形式性约束。IEEPA被用来直接干预广泛货物贸易的做法,在以往司法判例中几乎没有先例,这也为后续的制度博弈与司法争议埋下伏笔。
为行文简便,下文将:
•2018年以来在301、232等框架下形成的既有关税统称为“老关税”;
•2025年4月2日“解放日关税”中新加的普遍与“互惠关税”统称为“新关税”;
•二者叠加后的综合安排统称为“解放日关税”方案。
(二)市场初期反应:股市下挫、预期“错位”
从市场反应看,“解放日关税”公布后,美国股市和主要金融资产一度剧烈波动。4月2日当晚及随后几个交易日,全球股市大幅下挫,美股主要指数单日跌幅接近甚至超过金融危机以来的极值;VIX指数显著飙升,避险资产价格短期上行。
与2018年那一轮贸易战不同的是,此次关税升级发生在高利率、高通胀“余波”尚未完全消退、全球投资者风险偏好本就偏谨慎的环境中:
•在关税宣布前后,资金进一步流入收益较高的短期美债和货币基金,股市与部分周期性行业则承压明显;
•企业与消费者通胀预期再度被推高,对中长期投资和大宗消费的态度趋于谨慎;
•部分跨国公司开始提前评估供应链迁移、区域本地化生产和价格重构方案,为可能到来的更高关税或“二轮升级”做准备。
在这样的背景下,“解放日关税”不仅是一项单纯的贸易措施,更成为叠加在“高利率+高通胀余波+高债务”之上的又一层不确定性来源。其法律基础及由此引发的司法争议,成为理解后续关税曲线和谈判进程的关键,这将与第三、第四部分的分析相互呼应。
三、关税曲线:从极端峰值到高位“新常态”
(一)4月中旬的极端峰值
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处(CRS)以及若干研究机构的估算,在2025年4月中旬中美相互加征关税的峰值阶段,如果以关键敏感品类的名义税率叠加来衡量(包括“老关税”、解放日“互惠关税”、与芬太尼等议题相关的专项附加关税),美国对中国部分商品的综合名义税率最高接近145%,中国对美部分商品的名义税率也在125%左右。
若按整体加权平均关税水平估算,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的有效关税水平虽然低于上述名义高位,但仍显著高于2017年前双边约3%的“WTO常态线”;在许多行业内,这一水平已接近“战时级别”的税负负担。
从贸易数据看,这一阶段关税峰值迅速通过预期渠道和补库存行为反映到统计中:2025年3月,美国货物贸易逆差一度扩大至超过1000亿美元,接近历史高位,部分原因正是企业为抢在更高关税生效前集中进口所致。
这一轮“极端加码”有两个重要特征:其一,与2018年那轮主要针对特定品类的关税不同,本次覆盖面更广、累进叠加更强;其二,关税与高利率政策叠加,使企业在成本压力之外,还面临资本成本上升与需求走弱的双重约束。
如果以2017年的双边平均关税水平作为指数基点(记为100),则4月中旬峰值阶段,部分估算认为中美名义关税指数曾短暂冲高至1600以上,之后才在谈判与临时安排下快速回落。
(二)5月“日内瓦停火”与90天过渡安排
在关税峰值引发全球市场震荡、美国内部通胀与成本压力同步上升之后,双方在多边框架下开始寻求阶段性缓和。5月中旬,在日内瓦举行的谈判中,美国与中国宣布达成一项为期90天的“临时停火”安排。
根据会后在瑞士公布的联合表态与多家媒体报道:
•双方同意在90天内对相互加征的关税作出大幅技术性下调;
•美国对中国部分商品的综合名义税率从约145%降至约30%,其中约20个百分点仍与芬太尼相关,剩余部分接近10%的“互惠关税”水平;
•中国则将对美部分商品的综合名义税率从约125%降至约10%左右;
•2018年以来形成的“老关税”框架则继续保留。
CRS和市场研究机构普遍将这项安排视为为期90天的“临时停火机制”:在此期间,新增极端关税被压缩至一个相对可控的区间,但并未触及“老关税”的根本结构。这一机制原定自5月中旬起实施至8月中旬,后在技术层面的谈判基础上多次延期,直至后来的11月10日新安排生效。
在这段时间内,部分跨国公司加快了对供应链的重新布局,将部分终端组装环节转移至东盟、墨西哥等地区,以规避未来可能再度升级的关税风险;同时,也开始在合同中普遍引入“关税变动条款”,将政策不确定性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进行疏导与分摊。
(三)釜山会晤与11月10日互降关税:从峰值回调到高位均衡
在日内瓦临时停火安排的基础上,中美最高领导人于2025年10月末在韩国直接会晤,将此前的技术性谈判提升为政治层面的高层沟通。
10月30日,在韩国釜山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特朗普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进行约一个半小时的双边会晤。会后,特朗普在飞返途中对记者表示,双方同意就芬太尼前体化学品与稀土出口问题达成一揽子安排:
•美国将与芬太尼相关的附加关税税率从20%下调一半至10%;
•在各类研究估算中,这使得针对中国进口的整体名义平均关税水平,从此前约57%下调至约47%;
•中国则承诺加大打击芬太尼前体出口、暂停新近公布的一揽子稀土出口管制,并在未来数年扩大对美国大豆、能源等农产品和大宗商品的采购。
紧接着,白宫在11月1日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安排的事实清单,将上述内容制度化:
•从美国一侧看:
o将此前以打击芬太尼流入为由加征的部分关税下调10个百分点,自2025年11月10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o将“解放日关税”中对中国施加的部分高档“递增互惠关税”继续暂停一年,至2026年11月10日;
o维持10%的“互惠关税”作为对中国进口的基准税率,同时延长部分301关税豁免与技术管制措施的宽限期。
•从中国一侧看(依据相关公开报道与官方表态):
o暂停自2025年3月4日以来对美国商品加征的全部报复性关税,特别是对农产品、木材、水产品等的大范围附加税;
o撤销或搁置自3月以来针对美国企业采取的部分非关税反制措施,包括将部分美企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等;
o暂停新近推出的针对稀土及相关关键矿产的出口管制措施,为美国及其全球供应链伙伴提供一般许可;
o在2025年末至2028年间分阶段扩大对美国大豆、能源等商品的进口规模。
从时间上看,11月10日成为这一轮关税调整的正式生效日:先前在日内瓦达成并多次延期的“临时减免”,在这一天被一个更长期的双边安排所替代。自此之后,虽然中美之间仍然存在2018年以来形成的“老关税”壁垒,但4月“解放日关税”叠加出来的最极端部分已被部分削减或暂停。
若将4月中旬的极端峰值、5月日内瓦停火以及10月釜山会晤—11月10日正式互降关税连成一条“时间曲线”,可以看到:
峰值阶段:中美部分品类名义关税短时间内被推高至100%以上的极端水平,整体加权平均关税指数从“基期100”飙升至“1600左右”;
临时缓和阶段:通过90天的“停火安排”,新增关税被压缩至约10%的技术性过渡区间,指数从“1600”快速滑落至“300–400”的区间;
高位均衡阶段:在釜山会晤与11月之后的安排下,中美双方在保留“老关税”的前提下,对新增部分做出有限但具有象征意义的回撤,整体关税指数大致稳定在“400–500”的高位水平。
对企业和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关税战并未结束,而是从“极端对抗”转入“高位常态化”。关税工具被固定在一个随时可以再被加码或微调的位置,成为中美在更长周期博弈中的一件“常备武器”,而不是一次性的临时措施。
四、法律与制度博弈:IEEPA与关税权力的边界
(一)IEEPA的法律定位与“非常规用法”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最初设计用于冷战与反恐背景,主要赋予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对外国资产实施冻结、对特定交易实施管制等权力,其典型用法包括对敌对国家实施金融制裁、禁止资本流动等权力。
在2025年“解放日关税”之前,美国总统在关税问题上的主要工具,仍然是《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等专门贸易法框架。2018年那一轮关税战,即主要源自301调查与232钢铝关税。
特朗普本轮行动的特殊之处在于:
将“持续的贸易逆差”认定为国家紧急状态。
行政命令将“美国在货物贸易上长期、巨额逆差”视为对国家安全的结构性威胁,从而触发IEEPA授权;
将IEEPA用于普遍性关税加征。
以往IEEPA多用于资产冻结、资本管控,本次则以此为依据,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普遍加征10%关税,并叠加国家别的“互惠关税”,实质上把部分“征税权”迁移到了“紧急权力”框架下。
这一“非常规用法”在学界和法律界引发广泛争议:支持者认为,在全球化和地缘政治高度交织的时代,持续的大额贸易逆差可以对产业安全、就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实质威胁,因而在广义上仍符合IEEPA的立法初衷;反对者则指出,若将所有长期经济问题都笼统纳入“紧急状态”,等于为行政权打开了几乎无限扩张的闸门,严重削弱国会的立法与财政权,也与NEA对“紧急状态”临时性、例外性的原始设计相背离。
(二)CIT与地方法院判决:司法系统的纠偏尝试
2025年4月起,多家美国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若干州政府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以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总统以IEEPA为依据加征普遍关税构成越权,要求法院裁定相关行政命令违法并中止执行。
5月28日,CIT在V. O. S. Selections,Inc. v. Trump及Oregon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等合并案件中作出重要裁决,认为以“持续贸易逆差”作为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的依据,与IEEPA所设想的“突发的、异常的、对国家安全构成迫切威胁”的情形存在明显差距,总统据此动用IEEPA,对广泛商品加征普遍关税,超出了国会在该法中授予的授权范围,因此裁定相关关税非法。
几乎同时,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在Learning Resourcesv. Trump一案中亦作出不利于政府的判决,进一步指出IEEPA的立法目的在于对资本和资产流动实施管控,并不包括以此为依据对广泛货物交易征收关税,因而相关行政命令在形式与实质上均存在越权嫌疑。
这些判决虽然尚处于上诉阶段,但从制度层面释放出一个相对清晰的信号:即便在政治高度极化的环境下,美国司法系统仍在尝试对行政权动用“非常规经济武器”划定边界,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参考基准。
(三)判决暂缓执行与企业的现实困境
然而,CIT和地方法院的裁决在程序上并未立刻推翻“解放日关税”。在行政当局提起上诉的同时,两家法院均批准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裁决,导致关税措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然保持有效。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7月底举行了听证,并于8月下旬作出裁决,部分支持下级法院关于“IEEPA不宜用于普遍关税”的观点,但同样决定在案件可能进入最高法院前暂缓执行判决。
对企业而言,这种状态甚至比单纯的高关税更难应对:
•一方面,现实中仍需按高关税缴税,成本和价格压力无从回避;
•另一方面,如果未来法院在终审中最终确认行政命令违法,则部分关税可能被撤销,企业又不得不面对已支付税款的退还、合同重谈与价格调整等一系列后续问题。
在这种不确定性下,不少跨国公司选择“稳妥但不最优”的策略:提前将部分生产与组装环节迁往东盟、墨西哥等国,以减少对美国政策的单一依赖;在合同中引入关税变动条款,将部分风险转嫁或与下游客户分担;在资本开支上偏向可快速收缩的项目,尽量避免重资产、长周期的制造业投资。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教育玩具企业Learning Resources。其管理层公开表示,解放日关税导致公司进口成本大幅上升,被迫提高终端售价、压缩新品研发预算,并最终选择将部分生产环节迁往第三国。同时,该公司又成为挑战关税合法性的典型原告之一,在诉讼过程中承受着政策、法律和市场三重不确定性。
这实际上削弱了关税工具“促转移回流”的初衷:企业不是将产能搬回美国本土,而是搬到第三国,并在此基础上重构对美出口路径。
(四)国会、行政与司法:贸易权力的三角平衡
CIT与地方法院的判决,虽暂未改变关税现实,却在美国国内重新点燃了“谁应掌控贸易权”的老问题。
•国会视角:
部分议员认为,近二十年来国会在贸易与关税领域不断授权行政部门使用“快速通道”“国家安全例外”等工具,已导致总统在贸易政策上拥有过大的单边裁量空间。因此主张通过立法收紧IEEPA用途、限制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加税的权力,或者要求重大关税行动必须经过国会审议。
•行政视角:
行政部门则强调,在全球竞争加剧、地缘政治冲突频发的背景下,需要保留灵活而强有力的经济工具,以便迅速对“对手国家”的政策变化做出回应;IEEPA与301条款等被视为“经济国防武器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视角:
司法机关的角色,更像是在极端情形下的“刹车系统”:当行政部门将紧急权力使用边界拓展到传统政策工具范畴时,通过个案审查尝试划出最低限度的制度底线。
截至2025年11月,围绕IEEPA关税用法的相关案件已进入联邦上诉程序,其中部分与此前对墨、对加关税相关的案件已进入最高法院审理阶段,但针对“解放日关税”的案件最终裁决尚未作出,预计可能进入漫长的程序。在可预见的未来,出现根本性制度改革的可能性有限。对企业和其他国家而言,更现实的结论是:
•关税与制裁工具已从“偶发事件”转变为“制度化选项”,随时可能被不同政府以不同理由再次动用;
•中美关税战也因此从“短期冲突”演化为“常备威慑”:即便在釜山会晤和11月10日互降关税之后,关税水平只是从极端峰值回落到高位均衡,而非重返2018年前的低关税时代。
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中美以及其他主要经济体都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未来的全球贸易环境将长期处于“规则多层、关税偏高、政策随时可逆”的状态,企业与国家的适应能力,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对这一“高摩擦新常态”的制度化应对上,而不是对一次性协议条款的短期押注。
五、全球供应链的再分配:不是“脱钩”,而是“绕道”
(一)中国对外贸易再平衡:从美国转向“多中心”
在上一轮2018年贸易战之后,中国出口的地理分布已经出现明显再平衡。到2023—2024年,东盟不仅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出口最大的区域市场之一;多项统计显示,东盟在中国出口中的比重已超过美国和欧盟单一市场。
据中国海关数据,近两三年来中国对东盟、欧盟的出口合计已远高于对美出口规模。这意味着,在新一轮高关税环境下,中国通过扩大对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及全球南方国家的出口,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来自美国市场的冲击。从结构上看,中国出口也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逐步升级为中高端制造和绿色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设备等,在欧洲、拉美、中东和东南亚市场份额迅速上升。
这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在全球制造业中的“系统性地位”:即便美国试图通过关税重塑供应链,中国仍然是多数制造业国家不可回避的上游供应者,也是大量新兴经济体发展本国制造业时关键的设备与中间品提供者。
(二)东盟、墨西哥与越南:承压与获益并存
高关税并非只在中美之间起作用。对东盟和墨西哥等第三方国家而言,它们既是产业转移的“受益者”,也是地缘政治与贸易规则之间“夹心层”的承担者。
一方面,关税促使大量制造环节从中国转移至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等地。例如,2018年以来,越南对美出口快速攀升,其对美出口占本国GDP的比重已超过20%,在部分年份逼近四分之一,中国对越南出口也随之大幅增加,形成明显的“中间品—成品”再出口链条。
另一方面,这种“绕道”模式本身也存在成本和天花板:
•越南等国的电力供应和基础设施瓶颈、墨西哥劳动力成本的抬升,使其承接产业转移的边际成本不断上升;
•对中国而言,通过东盟、墨西哥转口的产品往往需要承担额外的运输、仓储、原产地规则合规成本,一般会使最终到岸成本增加若干个百分点;
•美国海关与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对“可疑转运”加大调查力度,通过原产地调查与规则收紧,抬高“简单洗产地”的操作风险。
从宏观层面看,东盟整体对中国贸易依赖度持续上升。2023年以来,东盟与中国的贸易额已超过其与美国和欧盟的贸易总额,中国在东盟总贸易中的占比接近20%,明显高于美国。这说明所谓“离中化”在现实中更接近于“在中国产业链基础上的区域再分工”,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脱钩”。
(三)欧洲与其他发达经济体:在压力与机会之间摇摆
对欧盟、日本、韩国等其他发达经济体而言,新一轮关税战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机会:
•从压力角度看,它们需要在对华供应链依赖与对美安全承诺之间寻找平衡,既要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又不能承受与中国“硬脱钩”的巨大成本;
•从机会角度看,随着美国减少对华进口,其部分需求必然转向欧盟和其他盟友国家。2025年上半年,美国对欧盟和墨西哥的进口增长,部分填补了对华进口的缺口。
不过,欧洲和东北亚自身也面临能源价格高企、人口老龄化和内部政治分歧等制约因素,其承接大规模制造业回流的能力有限。总体看,全球供应链正在从“单一主干道”转向“多通道、绕道式”的网络结构:中国在其中更多地扮演“关键中间品与装备供应者”的角色,而美国则试图通过关税和规则重新主导这张网络的节点权重。
在中国制造业绝对规模持续扩张的前提下,这种调整更像是被迫更改路线的再分配,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抽离中国”。
六、金融反噬实业?——关税、高利率与资本流向
(一)高利率+高关税:资金配置的结构性偏移
在传统经济学教科书中,关税常被视为通过提高进口价格来保护本国产业的工具。然而,在高度金融化的当代美国经济中,关税与高利率结合,真实效果明显偏离了这一“教科书设定”。
从宏观数据看,2024年美国货物贸易逆差逼近1.2万亿美元,整体贸易逆差(含服务)也在9000亿美元左右的高位徘徊,这表明,即便在既有高关税基础上再追加普遍关税,依然难以从根本上扭转贸易逆差格局。
与此同时,关税被视为对进口环节及消费者的一种隐性税收。税收政策研究机构的测算显示,特朗普时期关税在2025年相当于美国历史上占GDP比重最大的几次加税行动之一,平均每个美国家庭要承担约一千多美元的额外关税成本。
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和投资者面临的选择是:相比在不确定、高成本的实体投资中承担较大风险,更倾向于将资金转向短期高收益的美元资产——这也是货币基金与短债ETF资产规模快速膨胀的重要背景。公开数据表明,2025年中,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总资产已超过7万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在10月APEC釜山会晤和11月10日互降关税安排之后,美国并未回到2018年前的低关税常态:白宫事实清单和多家机构测算显示,自11月10日起,美国只是将对华部分关税下调10个百分点并暂停部分新规一年,整体有效关税水平仍远高于前一轮贸易战前的3%左右。这意味着,哪怕关税从极端峰值有所回落,高利率+高关税的组合仍然存在,对资金配置的结构性偏移也不会因为一次会晤就自动逆转。
(二)典型路径:从工厂到美债、美股
以部分跨国企业为例,当商品输入美国面临20%–30%甚至更高的综合关税,而美元短期无风险收益率在4%–5%区间徘徊,且金融市场具有良好流动性时,企业管理层在资本预算中很自然地会提高财务回报率门槛。这直接导致:
•对边际制造项目和长周期投资的谨慎甚至搁置;
•对并购、股权回购、配置美债、美股等金融资产的偏好增强。
釜山会晤之后,美国宣布将对华名义关税从约57%下调至约47%,并自11月10日起暂停部分新增关税及管制措施一年,这在情绪上有助于缓和市场紧张,短期内也推动了股市和部分风险资产的修复。但从资金实际流向看,更高且相对稳定的利率水平,使得美债和货币基金的吸引力依旧明显,资本“从工厂到金融资产”的偏移并未根本扭转。
从结果看,金融业在支持实业方面是必要的,但当金融系统规模膨胀到喧宾夺主时,便容易对实业形成“反噬”:资本更多流向高收益、低风险、可快速撤出的金融资产,而非沉淀于难以“立竿见影”的制造业、基础设施或技术研发之中。这一逻辑并非美国独有,对于任何一个开放经济体而言,如果实体回报率长期低于金融回报率,同时宏观政策缺乏对长期投资的激励安排,资本“离实趋虚”几乎是必然结果。
与此同时,在高关税、高汇率波动的环境下,大量进出口企业不得不加大对汇率、利率风险的对冲力度,通过远期结汇、期权、互换等金融工具降低波动冲击。这一方面体现了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企业需要付出额外对冲成本,进一步压缩实体利润空间。
(三)对中国的镜鉴:金融要为实业服务,而非取而代之
对中国而言,新一轮中美贸易战不仅是外贸与产业链的挑战,更是对“金融与实体关系”理解的一次现实考验。
一方面,中国的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在绝对规模上仍在扩张,已形成全球最完整、最具规模的产业体系,这是任何外部冲击难以在短期内撼动的基础。
另一方面,中国近年来也在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拓展金融工具与金融开放。如果忽视实体经济的长期回报率和风险调整后收益,而片面追求金融资产价格的短期繁荣,同样可能重演“脱实向虚”的路径依赖。
从中美对比的角度看,一个较为清晰的政策教训是:要发展实业,金融业必不可少;但一旦金融业规模过度膨胀、回报率显著高于实体,就会通过资本配置机制反向挤压实业,削弱制造业和创新体系的长期活力。对中国来说,关键在于守住“金融为实体服务”的基本方向,避免在高波动的外部环境中滑向以资产价格为中心的增长模式。
七、对中国的启示:在压力中完成自身的再平衡
(一)把握“制造业绝对规模扩张+外需结构再平衡”的窗口期
如前所述,中国的制造业绝对规模持续扩大,在全球制造业中的份额接近三分之一,并在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取得领先。结合第五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到,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角色已经从单一的大宗出口国,转向“关键中间品和装备提供者”的更复杂定位。
同时,对美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额的比例已明显下降,对东盟、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占比不断提升。在新一轮关税战中,即便对美出口阶段性承压,中国对东盟、拉美、中东等市场的出口仍保持较强韧性。
釜山会晤及11月10日互降关税安排,使得中美名义关税水平从4月中旬的极端峰值阶段回落到一个“高位但相对可预期”的区间:极端加码部分被部分削减或暂停,2018年以来形成的“老关税”仍然保留。对中国而言,这构成了一个值得利用的一至两年左右的“窗口期”——外部约束仍在,但短期冲击的烈度有所下降,便于集中精力推进内部改革和产业升级。
在这种格局下,中国可以把握的“窗口期”主要体现在三点:
继续巩固制造业全产业链优势,尤其是在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与工业软件等短板领域补链强链;
加快内需结构升级,通过提高居民收入与公共服务供给,把更多制造能力转化为国内有效需求,辅以消费券、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工具,形成“实体产能—国内需求—全球市场”良性循环;
在区域和南南合作中拓展“第二环市场”,即在保障对发达经济体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深耕新兴市场与全球南方,在新能源、基建、数字经济等领域形成更多制度化合作平台。
(二)警惕“内生金融化”的诱惑:避免走向“美式脱实向虚”
在外部环境趋紧的情况下,部分观点会主张通过加杠杆、推高资产价格来“对冲”外部压力。这在短期内确实可能带来账面财富效应,但若缺乏与实体经济增长相匹配的真实现金流支持,最终仍然会通过债务风险、资产泡沫破裂等方式“反噬实体”。
从美国的经验可以看到:一旦制造业在GDP中的占比长期下滑,而消费、金融与进口构成增长主引擎,关税等保护工具不仅难以扭转产业空心化,反而可能加剧内部矛盾。
对中国而言,更可行的路径是:
•在保持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同时,通过税收、财政和产业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领域集中;
•防止房地产、过度杠杆化的地方平台等“准金融资产”继续吸走过多资源;
•在资本市场改革中,把“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与“提高实体融资可得性”同时作为目标,而不是简单理解为“股市指数要涨”。
釜山会晤和11月10日之后的关税安排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外部高压,但并没有改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可预测性上升”的根本特征。与其寄希望于外部突然大幅转暖,不如把每一次缓和当成“腾挪空间”,用于出清内部低效资产、推动产业升级和制度优化。
(三)利用贸易战作为倒逼机制:推动制度和治理的内生升级
中美贸易战本质上是一场长期博弈,而不仅是关税税率的拉锯。对于中国而言,与其把它视作纯粹的外部打压,不如视为倒逼自身加快改革与治理升级的契机,包括但不限于:
•在产业层面,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竞争政策、营商环境和数据治理规则,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框架;
•在宏观政策层面,通过更透明、更规则导向的政策设计,降低不确定性溢价,稳定企业的长期投资预期。
从这个意义上说,釜山会晤后的那份一年期互降关税安排,并不是“结局”,而更像是一次“阶段性压力测试”通过后的缓冲期:一方面说明中国在此前一轮高关税、高不确定性冲击下保持了相当的韧性,具备继续谈判的筹码;另一方面也提醒,下一轮冲击随时可能到来,中国必须在这段时间里完成更多“向内看”的制度和结构升级,才能在未来的博弈中始终站在主动一侧。
八、情景推演:未来的多种可能路径
在当前的政策与市场信息基础上,可以构想未来3–5年内中美贸易关系的大致几种情景路径(实际演化可能是多种情景的叠加或过渡):
高关税僵持情景
•美国在政治上继续强调“强硬对华”,关税仅做边际调整,不出现实质回撤;
•中国则通过扩大同第三方国家贸易与加快国内产业升级来对冲;
•全球供应链从“效率优先”转向“韧性优先”,中美之间的直接贸易量占比下降,但通过第三方绕道的贸易和投资流动增加。
在这一情景下,“高摩擦新常态”被固化,企业和国家只能通过提高弹性来适应。
高关税+区域和行业豁免情景
•在美国内部成本压力和通胀压力作用下,部分行业(如大众消费品)、部分国家(如东盟、墨西哥等)获得更大豁免空间;
•中国则通过谈判与合作,在特定领域(如绿色产品、关键矿产等)达成“有限减免”安排;
•结果可能是:名义关税仍高,实际执行通过豁免、配额等方式“软化”,但不确定性依旧较大。
这一情景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开始发生:企业需要在“看得见的高关税”和“看不清的豁免政策”之间做难度更大的长期决策。
阶段性回撤+规则重构情景
•若美国内部政治格局出现变化,或高关税被证明对美国经济伤害大于收益,则不排除部分关税被阶段性回撤;
•两国有可能在某些领域(如数字贸易、环境规则、金融开放等)通过新的多边或双边规则进行“再谈判”;
•在这一情景下,全球贸易秩序可能出现某种“新布雷顿森林时刻”式的制度调整,中美均需要在规则制定中积极发声。
这一情景对制度设计能力和国际协调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但也为中国在国际规则层面提升话语权提供机会。
美国经济衰退触发政策逆转情景
•如果美国在2026年前后出现明显经济衰退,高利率难以为继,货币政策被迫转向宽松;
•在内需疲弱、就业压力上升的双重挤压下,高关税被重新审视,部分关税可能以“刺激消费”“纾解企业负担”为名被下调甚至撤销;
•中美有机会在“共同防范衰退”的框架下,围绕宏观协调、金融稳定和关键产业链安全展开相对务实的协商。
这一情景并非“乐观版的必然”,但值得在政策研究中进行“反事实分析”:即使关税长期维持高位,其可持续性也仍取决于美国内部经济循环是否承受得住相应成本。
无论哪种情景出现,有两点相对明确:
•全球化不会简单逆转,而是以更加碎片化、区域化的方式继续前行;
•中美这两个体量最大的经济体无法真正“脱钩”,更多的是在“竞争—合作—对冲”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
九、结语:把关税战当成一次“压力测试”,而不是宿命
回到最初那篇GDP对比文章,可以看到,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份额稳步提升,美国与其他发达经济体则不同程度地面临人口老龄化、制造业占比下降和高负债等多重约束。最新一轮中美贸易战,并没有改变这一宏观趋势,更多是在既有格局之上叠加了新的不确定性和更高的摩擦成本。
从长期视角看,新一轮关税战至少带来了三方面启示:
关税不是万能的“工业复兴药方”:在高度金融化的经济结构中,关税很容易演变为对本国消费者和企业的隐性税负,而不一定能真正推动制造业回流,甚至可能与高利率一起,形成对实体投资的“负面双击”;
实体经济的竞争,最终仍然是制度与治理能力的竞争:谁能在保障市场活力与社会稳定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谁就更有可能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中占据主动;
对中国而言,最关键的是守住并优化实体经济这块“硬地基”,同时审慎推动金融与科技的发展,避免走上“脱实向虚”的老路:即在继续扩大制造业绝对规模的同时,通过制度改革与政策引导,确保金融真正服务于创新和产业升级。
换句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外部环境的变化无论多么剧烈,最终仍会通过国内的制度安排、产业政策和社会治理反射回来。与其寄望竞争对手在内部失误中自行削弱,不如把关税战当作一次高压条件下的“压力测试”,在应对中暴露问题、在暴露中加快修正。
在全球经济与地缘政治更趋复杂的当下,仍有必要保持一种既清醒又坚定的态度:承认挑战的严峻,但不过度夸大威胁;看到结构性的困难,也看到中国实体经济和社会体系中仍然存在的巨大韧性与潜力。
全文完。
注:本文写作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所涉事实均以截至目前公开信息为基础。
延申讨论:美国的高通胀是因何而来的?
美国近年出现的高通胀并非凭空生成,而是典型的政策“叠加冲击”产物:
其一,疫情期间的财政超发。
美国在 2020–2021 年推出多轮大规模财政刺激,总规模超过 5 万亿美元,其中大量直接发放至居民账户,形成短期超强购买力冲击(M2 年增速一度超过 25%)。
其二,供应链受阻与海外生产能力恢复不均衡。
疫情导致全球制造业产能时断时续,美国严重依赖进口的消费品与中间品在供应上出现结构性缺口,加剧了价格上涨。
其三,能源价格飙升。
俄乌冲突后国际能源价格上行,对 CPI 中的能源、运输、化工等环节形成连锁影响。
其四,美联储在通胀初期判断失误。
2021 年美联储长期坚持“通胀是暂时的”表述,资产购买(QE)持续时间过长,导致货币宽松与财政刺激叠加,使需求侧火力远超供给侧修复速度。
由此形成的结果是:
高通胀本就来自美国自身政策的前期累积,而不是突然发生的“外部冲击”。但在 2022 年之后,美联储又以激进加息来抑制通胀,从而使美国经济在短期内同时承受了“高通胀残留”和“高利率紧缩”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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